与个人签施工劳务合同【篇一:施工劳务分包协议(个人)】施工劳务分包协议发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工程主要内容:第四条:工程期限:计划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开工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时间:总工期为120日历天第五条: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包部分材料其他方式:第六条:分包总价款及税金的承担和付款方式一、分包总价款:二、税金的承担:双方选用以下第3种税金承担方式1、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下同)税金全部由乙方交纳
乙方向甲方提出分包款项申请报告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税票给甲方
2、甲乙方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金
乙方向甲方提出分包款项申请报告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正规税票
3、工程税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三、如有审减,分包最终价款以建设单位审计价款以及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审核价款为准
四、付款方式:双方选用以下第2种付款方式1、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同时收到乙方开据的正式税务发票后,按收到款项的相应比例金额(不超过建设单位付款金额的)支付给乙方
2、按完成工程量比例支付,甲乙双方必须对当期完成的工程量有明确的书面认定,同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款项的正规税务发票后,甲方按完成工程量对应金额款项的70%支付乙方
无论何种付款方式,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初验前,甲方均按建设单位实际支付工程款金额最多付至该款额的70%;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付至主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与审计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为准)的95%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与审计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为准)的95%;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款项(质保金),扣除应扣除款项后(如有)的余额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