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货合同【篇一:中标供货合同书】政府采购项目《仅供参考》xxxxxxxxxx供货合同(合同编号:xczx200x-xxx)甲方:xxxxxxx乙方:xxxxxxx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0x年xx月中国西安供货合同(采购单位)所需xxxxx项目的采购,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由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所需xxxxx设备中标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以及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合同总价包括:设备供应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及其它费用
3、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款项结算1、合同生效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x%作为预付款
即人民币(大写)(¥)2、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x%
即人民币(大写)(¥)3、留合同总价的xx%
即人民币(大写)(¥)尾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动用此款),一个月内全额无息一次付清
4、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5、结算方式:由鉴证方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分三次给乙方开具分期付款验收单,由乙方与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结算
第二次付款时,乙方将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甲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一式四份)送鉴证方审核后,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到西安市财政局办理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略)(二)乙方的权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