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1、严格按照《安全法》、《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2、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3、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4、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符合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5、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设置高度限位器和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6、搭设脚手架、龙门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须设警戒式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7、在工程的“四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须有防护设施及明显警示标志。8、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应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10、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禁止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及乘吊篮上下。和县一建2007年7月1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承包(负责)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三、在组织项目工程的业务承包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四、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五、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六、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七、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和县一建2007年7月1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四、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五、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六、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七、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八、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九、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和县一建2007年7月1日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三、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