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政单位厨师劳务合同前言行政单位厨师是行政单位重要的工作力量,在如今社会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人员
行政单位与厨师签订劳务合同是双方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现就行政单位厨师劳务合同作出以下规定
合同双方• 甲方:行政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乙方:厨师(以下简称“厨师”)合同约定事项1
1 厨师应根据单位的要求,负责行政单位的餐饮服务工作
劳动时间及休息2
1 厨师应根据单位要求,每天按时上班,不早于 08:00,不晚于 18:00,中午休息不少于 1 小时
2 厨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享受假期和休息时间
工资及福利待遇3
1 厨师的基本工资根据国家和单位的规定执行,厨师应如实报告个人所得税
2 厨师享有单位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工伤假、计划生育假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3 单位对厨师进行保险投保
合同期限及解除4
1 合同期限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其规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未规定期限的合同,应当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均可在另一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协商终止合同
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假如厨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行政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严重违反行政单位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致使单位利益受到损失的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在工作中造成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
• 丧失工作能力,达到合同约定的劳动能力消逝期的
1 厨师应当本着对单位负责、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保守单位的机密和商业秘密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6
1 若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之情形发生,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假如甲乙双方不能和平解决争议,应向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