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本 甲方: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单位)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零孩夫妇女方) 为了加强人口计划管理,法律规范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使乙方了解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2.审查乙方办理一孩生育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为其免费登记发放《一孩生育证》
3.免费为乙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在乙方妊娠期间和生后三个月内,指定乡、村(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对其随访,防止选择性别的妊娠、人工终止妊娠和弃婴等现象的发生
乙方生育一孩后,凭《一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出具子女入户证明
5.在乙方生育一孩后 42-60 天内督促指导其落实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根据乙方夫妇申请,批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其独生子女14 周岁前发给每月____________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结婚后,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地点定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2.乙方妊娠第一胎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市计生科研所出具的妇科检查证明、四项病毒筛查证明、婚育学习合格证到甲方进行登记,并领取《一孩生育证》
3.乙方妊娠期间禁止到任何地方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孕期保健须带身份证和生育证到依法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检查
胎儿发育异常需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