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租赁合同(签约版)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英德市明珠广场商铺租赁事宜,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的位置、租赁面积1、甲方同意将坐落于英德市英城建设路以东,利民路以南迎春巷以西,建设东街以北的明珠广场区层号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经双方共同确定,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按商铺建筑面积计算)
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对该商铺位的租赁计价面积及周边环境作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已清楚地知道了该商铺在签订本合同时的现状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1、乙方承诺租用该商铺的用途为:,经营范围(品牌)只限于经营,除双方另行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或品牌
否则,本合同立即终止,收回出租商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与责任
2、甲方出租该商铺给乙方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赁期限满,如乙方需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内主动联系甲方商议相关事宜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租金及其他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乙方应交租金、物业费及其他费用1、租金标准:第一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第年起,每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物业费标准:元/㎡/月(包括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按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收取
3、租金、物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乙方须按月交付,于每月5日前主动到甲方财务部缴交当月租金(或将当月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乙方租用该商铺期间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广告费、停车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规定时间支付
5、乙方应按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缴纳税费
6、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