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法定情形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不再向赠与人支付任何价款
虽然赠与在形式上是一种无条件的爱心行为,但在法律上其实还是有一定规定和限制的
一旦赠与人不再同意履行赠与义务,就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规定
本文将会讨论在哪些情形下,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涵盖赠与部分财产和赠与全部财产两种情形
赠与部分财产情形受赠人妻子怀孕或者生育孩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赠与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首要情形是:假如受赠人的妻子怀孕或者生育孩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通知赠与人的,则视为受赠人放弃对财产的要求
这种情形的背景是:中国传统社会重男轻女,往往会根据性别场合的不同对待女性
因此,通过这条规定,法律保护了受赠人的妻子和未出生或者刚出生的孩子的权益
受赠人自杀另一种情形是,假如受赠人自杀或者故意损害自己身体,导致赠与人受到损失或者使得权益得以免除的,则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这种情形下,假如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容易损害到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设立这种情形的规定
受赠人拒绝承担赠与财产的维护费用最后,假如受赠人拒绝承担赠与财产的维护费用,并导致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的,则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种情形下,假如赠与人仍需要维护财产,会带来较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因此有必要设立这种情形的规定
赠与全部财产情形赠与全部财产的情形主要包括:受赠人恶意占有或者交付给他人假如受赠人恶意占有赠与人全部财产,或者将财产交付给他人,则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赠与
这种情形下,受赠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法律应当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利益
受赠人压力或诱骗赠与人作出赠与还有一种情形,假如受赠人通过威胁、讹诈等方式强迫赠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