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平安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 车辆平安管理规定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平安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平安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平安行车教导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导、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平安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修理必需在汽车服务公司维修工厂进行修理,因特别状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修理,车辆修理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记下,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乐观协作相关部门妥当处理善后事宜
事后将事故状况及处理看法照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缘由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导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需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条 驾驶员管理 1、集团所聘驾驶员驾龄必需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核合格后发给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持证上岗
对年龄偏高、精力不济的驾驶员应准时调离驾驶岗位
2、凡驾驶带有邮政标志和集团车辆人员必需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
3、准驾证发放范围和必需具备的条件,准驾证发放对象应是集团公司驾驶岗位上的人员和部分在非驾驶岗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驾车的兼职驾驶人员;全部准驾人员必需驾驶技术娴熟,且驾龄在一年以上,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准驾证的签发,集团公司在职驾驶员由集团综合办负责审批及备案发放
兼职驾驶员必需由各公司报分管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审批
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
5、集团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专职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