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房产税每年都交吗【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下文是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 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 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 3 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 0
5%;3 倍(含 3 倍)至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倍的,税率为 1%;4 倍(含 4 倍)以上的税率为 1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 0
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坐落在本市城市(包括郊区,下同)、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在本市缴纳房产税
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房产税的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行政区域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第 2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包括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没有房产原值或原值明显不合理的,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房产的评估值进行核定
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