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总论一、结构与重点本课程包括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基本理论)、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等五个专题
每年考核12分,根据历年考题,以及近年考试趋势判断,重点是基本理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公证员虽然每年必考,但所占分值不大
以2014年真题为例,基本理论考核3
5分,法官考核2分,检察官考核3
5分,律师考核2
5分,公证员考核了0
二、命题趋势近几年司法考试整体的命题趋势是知识点的考核以选项而不是题为考核单位,往往一个选项就考核一个甚至更多的知识点
而且在命题思路上,更加灵活,更重视法学理论与法律思维的考核,与前些年的考题相比,反而对于细节的考核不是太多,即使考核细节,凭借考生的法律思维也可能把题目做对
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时,不要去死记硬背,而应当重视法律思维的养成
三、学习方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特点与宪法学类似,既有基本理论知识,又有大量的法条作支撑,并且,这些法条在日常生活中的适用性不强,这就导致大多数考生对本部分有畏惧感,对于本部分知识基本采取放任或者放弃的状态
其实,本部分的知识有其独特之处,把握住此点,得分相对反而比较容易
首先,法律职业群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种人个性鲜明、特征明显,既有其共性,亦有其个性
考生可以采取“通观大略”的学习方法,把握住其基本特征
如法律职业群体行为的基本前提就是不违法,因此,只要违法行为在职业道德的评价上一定就是负面的
其次,我们要把握住四种人的个性定位
如对于法官,独立是保证其公正审判的前提,故其基本定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而律师则是“合法的为当事人服务”的基本定位,然后针对题目中的具体选项做出整体上的判断,这样,即使你在细节上的掌握不是特别充分,也极有可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