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大棚租赁合同【篇一:蔬菜大棚租赁合同】蔬菜大棚租赁合同甲方:沧州xx公司乙方:沧州xx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位置、面积及租赁用途1、甲方将位xx乡xx村西12个温室蔬菜大棚、27个春秋棚(占地面积共33
6亩)承包给乙方
2、租赁用途: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2013年1月17日起至2016年1月17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对甲方出租大棚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但应在合同终止之日前半年内向甲方递交文字申请,租赁费用另行商议
三、租赁费用第一年,每座温室大棚应缴年租赁费为叁仟元整/每棚(小写:3000元/每棚),春秋大棚每亩应缴租赁费贰仟元整/亩(小写:2000元/亩),以上共计人民币元整
以后,每座温室大棚逐年递增壹仟元/每棚(小写:1000元/每棚),每亩春秋大棚逐年递增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亩)
四、租赁费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先向甲方缴纳全年租赁费的50%即元整
剩余租赁费元,乙方应于2013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交付费
以后租赁费用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全年租赁费用的50%,支付时间为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
五、租赁物的使用及相关费用1、租赁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以及转包他人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合理使用该租赁大棚
在租赁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大棚及物品物毁损的,乙方应作出相应赔偿;非乙方原因或自然损耗造成该租赁大棚及物品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届满后乙方须如数交还甲方
乙方自己提供塑料膜,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乙方有权收回塑料膜
4、租赁期限内,乙方灌溉、生活、办公、人工、大棚设备维修费等生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