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集团 2024 年度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第一组督查情况总结集团 2024 年度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第一组督查情况总结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安排,督查组第一组王亚海等一行 4 人于 1 月 11 日至 15 日对集团公司二级安排中心、煤电公司安培中心、天湖山煤业安培中心、天湖山煤业铅坑煤矿、邵武煤业安培中心、邵武煤业晒口煤矿、永安煤业安培中心、漳平煤业安培中心、煤建公司永安项目部、煤建公司邵武项目部等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就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设比较完善
各单位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健全安全培训相关制度,明确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培训主管部门
及时贯彻落实安全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各单位都能及时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及集团《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准入
各单位都能按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24〕10 号)文件精神,把关“三项岗位”人员准入和持证上岗工作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三项岗位”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安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各单位都能够按规定对企业新职工不少于 72 学时、建筑施工企业新职工不少于 32 学时的安全培训,并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 20学时的安全复训,每年组织不少于 24 学时的班组长安全培训
职工安全培训档案资料比较法律规范
各单位能根据教学档案“一期一档”、学员档案“一人一档”要求完善培训教学档案和学员档案资料,教学档案资料还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