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理论史学史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60101)一、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的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应为: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学科领域教学、科研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要求是: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2.掌握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工作,而且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全面了解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并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第二外国语必须选修,且语种必须为英语。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二、研究方向1、历史学理论与方法以系统研究和讲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主,同时研究和讲授与历史研究有关的其他理论与方法。2、20世纪中国史学思潮与流派研究和讲授20世纪中国史学界的主要思潮和流派。3、20世纪西方史学思潮与流派研究的讲授20世纪西方史学界的主要代表人物和代表作以及史学发展的规律。4、中国传统史学研究和讲授中国传统史学发展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将单纯的中国史学史的研究提升为社会史与史学史的综合。三、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要求前两个1学期修满学分,后四个学期主要从事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及答辩工作。四、应修总学分数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不少于11学分,选修不少于4学分。五、课程设置(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1、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学位专业课。前沿讲座5学分。具体要求如下:(1)前沿讲座(或讨论班)的目的、范围和形式主要研讨本学科各个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课题与前沿性课题,从而使学生全面而系统地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和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本学科前沿问题和重大学术课题的研究。形式以小型讲座和小组讲座为主,由导师或有关教师主讲,或外请相关专家主讲,亦可由博士生主讲,然后进行专题讨论。教师(或外请专家)和学生讲授交叉进行。教师主讲,要求学生撰写有关课题论文,与专家对话;由学生主讲,要求主讲者撰写有关课题报告,并准备接受有关提问。要求学生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0次,主讲不得少于5次。(2)考核方式参与讲座的教授(不得少于三位)根据学生在前沿讲座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成绩合格者,计入5学分。2、选修课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3、补修课同等学力、跨学科考入的博士生,需补修2门硕士课程,成绩计入本人档案,但不计学分。六、中期考核博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第三学期初,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论文开题报告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衡量,并进行学科综合考试。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山东大学博士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2攻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我校公布的国内核心期刊B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或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我校公布的国内核心期刊A类和特类)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2、学位论文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完整、系统的学术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一般至少用二年时间完成学位论文。为了保证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