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版创业项目投资协议创业项目投资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第一条投资方式及约定1、甲方以股权投资的形式给予乙方创业公司资金支持,并对创业公司进行日常财务监管,原则上参股不控股、不分红、参股比例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最高不高于总股本的 49%,保证创业公司决策和经营的独立性和商业化运作
2、乙方的创业公司应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区内进行公司注册,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进行创业公司的创业孵化,并可享受园区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优惠政策
第二条 投资期限1、自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一年;2、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出资金额及出资方式1、甲方以现金形式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在乙方创业公司登记前到位,计人民币元整,占公司股权 %;2、乙方以形式出资,在创业公司登记前到位,计人民币元整,占公司股权 %;3、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将现金出资足额存入创业公司委托的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向创业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公司组织架构公司主要结构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股东会定期召开股东会议,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一年,由股东会选取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乙方委派
总经理:公司经理由股东会推举产生,创业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日常管理1、甲方应积极组织对乙方创业公司的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2、乙方应确保甲方对于创业公司的知情权
乙方在接受投资后,应按甲方要求,通过书面资料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创业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3、乙方应每月向甲方递交创业公司财务报表,并根据甲方要求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