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宣贯材料河南电力调度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电力系统内发电、输电、售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本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使用本规程所引用的法律、标准、技术规范、上级调度规程(规范)及管理文件等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公司——20XX《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20XX《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200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国家经贸委——2001《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2007《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t516—2006《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544—94《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t548—94-2-《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能源部——198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5号——2005《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发改能源〔2007〕3523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2号——2006《电网运行准则(试行)》——dl/t1040—20073术语和定义3.1电力系统由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和为保证第1页共8页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自动化设施等构成的整体。(参见《电网运行准则》术语第1条)3.2电力系统运行指在统一指挥下进行的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3.3独立小电力系统指与主网不相连接的孤立运行的局部地区电力系统。3.4发电企业并入电网运行(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参见《电网运行准则》术语第5条)3.5电网企业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参见《电网运行准则》术语第4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两者合并简称为发、供电单位。3.6电力用户通过电网消费电能的单位或个人。(参见《电网运行准则》术-3-语第7条)3.7电力调度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力市场规范运营,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环境保护,保证电力生产的秩序,对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活动。3.8电力调度机构对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权,简称调度机构。(参见网调规程)3.9电力调度管理指电力调度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电力调度系统及其人员职务活动所进行的管理。一般包括调度运行管理、调度计划管理、运行方式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管理、调度自动化管理、电力通信管理、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新能源调度管理、调度系统人员培训管理等。3.10电力调度系统第2页共8页包括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运行值班单位指发电厂、变电站(含换流站、开关站,下同)、大用户变(配)电系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3.11调度管辖范围电力系统设备运行和操作指挥权限的范围。3.12调度许可下级调度机构、厂(站)管辖(或受委托调度)的设备在进行有关操作前,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运行人员向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申请并征得同意。3.13委托调度一方委托他方对其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和操作指挥的调度方式。3.14越级调度紧急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不通过下一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而直接下达调度指令给下一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运行单位的值班运行人员的方式。3.15调度指令值班调度员对其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或调度管辖厂(站)值班运行人员发布有关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令,包括自动发电控制(简称agc)、自动无功电压控制(简称avc)、实时调度等调度自动化系统下达的调控指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