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国际海洋法LawoftheSea学习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国际海洋法形成系统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学习重点:领海与毗连区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大陆架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及群岛水域制度、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
学习难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8大海域的法律地位及界限划定
教学要点海洋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巨大的价值
开发利用海洋及其资源已经成为各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国际实践中,调整各国间关于利用海洋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不断产生,并逐渐发展成为国际法的一个独立分支——海洋法
海洋法是历史最悠久也是发展最完善的国际法分支之一
概况第一节国际海洋法的发展第二节领海与毗连区第三节专属经济区第四节大陆架制度第五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及群岛水域第六节公海第七节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大纲第一节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一、海洋的重要性生命起源于海洋海洋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海洋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世界强国无一不是海上大国我国是一个海洋国家二、国际海洋法的概念传统的海洋法主要研究领海和公海制度
现代海洋法,又称国际海洋法,是指有关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在各种海域中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现代海洋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领海和公海制度,涉及海洋的各个领域,涉及世界上所有的国家
新的海洋法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及群岛水域、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争端解决等一系列制度
三、国际海洋法的编纂与发展(一)国际海洋法的编纂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1958年4月24日至4月27日,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60年3月17日至4月27日,联合国第二次海洋法会议1973年12月3日开始历时9年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