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1、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与国际货币体系的基本概述2、当前国际货币体系所产生的国际货币金融后果4、中国对当前货币体系的应对和反制措施Contents目录3、当前货币体系对第三世界国家(含中国)的利弊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与国际货币体系的基本概述(一)《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概述《国际货币基金协定》,1944年7月22日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于1945年12月27日生效,该协定共31条
中国是该协定缔约国之一,于1945年8月25日批准,1945年12月27日签字
1980年4月恢复了中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
诞生于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在国际货币金融法中的地位非常特殊
首先,它是调整国际货币关系的唯一的国际性条约,是国际货币领域核心的国际法,它的签订不但标志着国际货币法的诞生,而且其发展是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的重要标志
其次,虽然它最基本的职能是基金组织的宪章,但其功能却延伸到国际货币制度的每个方面,从国际货币组织关系、国际货币管理关系到国际货币经济制度、国际货币监管体系,基金协定都有相当完善的立法
再次,基金协定从其1944年签订至今,历经半个世纪而未废,虽经几次修改,但其基本的立法原则和宗旨切丝毫未变,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个能取代它的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则来调整国际货币关系,这本身就非常值得关注
但同时,基金协定在今天又面临着一个变革与更新的问题,这是世纪之交国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与原则(1)通过设置一常设机构,便于国际货币问题的商讨与协作,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2)便利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以促进和维护高水平的就业和实际收入,以及所有会员国生产资源的发展,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
(3)促进汇价的稳定,维持会员国间有秩序的外汇安排,并避免竞争性的外汇贬值
(4)协助建立会员国间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