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 号)以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 号)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经信电力函〔2017〕286 号)的工作安排,为加快建设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符合广东实际情况的电力现货市场,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电力工业运行客观规律,综合考虑广东电网的实际情况,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现货市场和基于差价合约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形成以中长期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反映电力商品的物理属性和时间、空间价值,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有序推进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
二、建设目标(一)近期(至 2019 年底),建立场内集中交易与场外协商交易互补、常用曲线合约与自定义曲线合约相结合的中长期电能量市场,提供多次组织的年、月、周交易品种,实现市场主体中长期合约签订、中长期电量偏差调整和价格波动风险管理
建立全电量竞价的日前、实时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有效反映电力商品时空价值的价格信号;建立调频辅助服务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初期与电能量交易市场分开独立运行;探索研究市场化的需求侧响应机制
2018 年底,发电侧与用户侧双边参与的电能量现货市场和基于差价合约的中长期市场具备试运行条件,日前电能量市场以“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