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电子屏幕制作安装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概况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须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所需 LED 屏幕用于公司相关内容的宣传,经双方协商一致为实现甲方目的,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二条 合同目的1、乙方为甲方制作上述规格的 LED 显示屏,用于播放显示画面、声音,显示实际效果应不低于同等价格中的同类设备通常的显示效果,以保证达到应有的宣传目的。2、乙方应当诚实信用公平的履行本合同,不得故意隐瞒与本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致使本合同显失公平或者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完全实现,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 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产品规格整屏(长)整屏(高)像素面积单价总价名称P4室内全彩P10室外全彩芯 原装台湾晶元芯片片型号安 乙方负责安装并调试完毕、可以直接投入使用装与维护 M M万㎡元/㎡MM万㎡元/㎡总 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价备 1、上述价格含税,含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屏边框,含高清数字视屏处注 理器、控制电脑(2 台,满足上述控制屏幕的需要)、控制软件。2、负责培训甲方人员熟练操作,以及虽未明确约定但应当包含在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要的一切设备和软件。3、若屏幕的最终尺寸经甲方确认有变化,则最终的结算价格据实结算。第四条 工期及安装地点1、工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设备安装要具备安装条件,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后可顺延。3、交货及安装地点:交货地点为甲方项目所在地安装该 LED 处,由乙方承担标的物安装完成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4、因设备属于定制型号,设备安装前乙方应自行测量安装地点尺寸大小,若有改动应与甲方书面确认。第五条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预付总价款的 %,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预付款给乙方,乙方进场做钢结构及屏体施工。2、施工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在 3 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人民币(大写)(¥元)。3、剩余 %人民币(大写)(¥元)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五年,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全额支付。4、上述费用甲方将支付到双方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对公账户,乙方要求支付上述费用时应当同时提供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合法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提供了违法违规发票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本协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