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管相关知识价格法律法规01价格检查政策界限02价格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重点调整价格结构:1979年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刺激了农业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转换价格形成机制对部分重要物资实行双轨制:1985年放开了生猪和主要副食品价格,对钢铁、煤炭、木材、水泥等一些重要物资的价格实行双轨制●建立和完善价格宏观调控体系:1989年具体路径是控中求改,相机调放●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加快市场体系培育,尽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1992年一次性放开了近600种原由国家计划管理价格的重工业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价格放开:1993年放开价格,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是购买商品更加方便,更有选择性,更多的实惠●基本上形成了以市场价格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1997年85%以上的生产资料价格、90%以上的农产品价格、95%以上的工业品价格已由市场决定。●目前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已从1978年的3%上升到97%以上。文本文本文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看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通过,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行政法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2006年2月2008年1月2010年12月4日共三次修订地方法规:《山西省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西省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价格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范价格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的规定》《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法律法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国家政府定价的落实和市场价格的监管·价格监督检查和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价格法律法规什么是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服务价格是指“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事业性服务收费”价格法律法规价格与收费的不同:《价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价格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不同:对价格违法的查处适用《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l8号);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这两个文件目前作为法规使用。对乱收费(国家机关收费)行为查处适用两个文件:价格的定价形式:(一)价格的三种定价形式《价格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价格法律法规三种定价形式: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价格的定价形式:(二)适用范围《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