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科三甲复审报告尊敬的医疗部领导:您们好
我院三甲复审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认真学习了三甲医院标准实施细则和 2010 年国家卫生部《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对三甲复审中面临的问题,结合我科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汇总,发现有很多地方离三级甲等医院新生儿科、新生儿室的要求相差甚远,而这些问题多属硬件缺陷,非科室努力所能改变
现汇报如下:评审标准 4
8 要求:对提供新生儿住院诊疗的医院,应当按照指南要求建立符合规范的新生儿室
指南要求(4
1):新生儿病室建筑布局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分为医疗区和辅助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和治疗室,辅助区包括清洗消毒间、接待室、配奶间、新生儿洗澡间(区)哺乳室等,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 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 1 米
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12 平方米
我院虽然早在 2009 年就设立了新生儿科,但是在搬迁后临时成立并挂牌的,并未按照指南要求建设和改造,仅是根据当时领导要求,利用了原有的旧病房(1957 年建设)收治病人,其地理位置离产科、产房、手术室太远,建设布局、流程不合理,并未能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也没有条件设置隔离病房以收治重症感染以及有感染扩散倾向的患儿,不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目前没有正规的新生儿室及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
现有病房为双人间有陪护病房,因此可以暂不设置辅助区(包括清洗消毒间、接待室、配奶间、新生儿洗澡间、哺乳室等),但是现有的床位数及相应设施尚不能满足我院两个产科分娩的病理产科(母亲有各种疾病造成胎儿病重)病人需求,仅能做到一床一患
新生儿科的医疗设备如负压吸引、吸氧装置、输液泵、微量血糖仪、暖箱、光疗箱、远红外辐射台、心电监护仪、新生儿专用复苏气囊、面罩、喉镜、气管导管和 CPAP、新生儿呼吸机等已有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