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销售员岗位职责【篇一:药品销售员职责】药品销售员职责目的:明确公司销售员职责,规范销售操作。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销售公司药品销售员。三、责任者:销售部(副)经理、销售员。四、职责:1.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认真学习药品专业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合格的销售员。3.积极参加医药监督局举办的营销人员培训班,并取得营销人员全法资格。4.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回款任务,确保货物及资金的安全,并负责收集顾客对产品或包装质量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5.不将产品销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单位及个人,不销售给集市 6.认真做好销售记录,做到批号跟踪,记录交公司保存三年。7.配合公司做好新产品推广、销售。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销售活动,维护企业荣誉,树立企业形象。国内部分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 16.4.1 的标准发给交、T-ffl通费:(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II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a 主管级:每日 1,20 元b 一般级:每日 1,00 元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