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临床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SOP-CTC-CX-033-03临床试验合同签订的 SOP拟订人:许 然拟订日期:2014-12-04版本号:03审核人:曹 烨审核日期:2014-11-26公布日期:2014-11-26批准人:洪明晃批准日期:2014-11-26生效日期:2014-12-09I 目的:规范临床试验合同签订流程II 范围:使用本机构临床试验III 规程:1
合同的拟定1
2合同由申办者或 CRO 与 PI 初步拟定;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协议条款、保密责任、文章发表及知识产权、临床试验实施要求、研究的预计进行时间和入组例数、研究物资供应、保险、由试验所致损害的相关赔偿、研究经费预算及支付方式等
研究经费预算2
1受试者费用:按照研究方案和协议的有关规定应用于受试者的相关费用,包括检查费、药费、住院费、交通补贴、营养补贴等
与申办者或公司协商,一般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如有其它原因无法按此结算,具体支付金额由研究者按各病种特点,估算受试者通常可完成的疗程数,根据方案要求预计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2试验观察费:用于支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刻盘、阅片、标本制作等、医院管理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费等
3药物管理费:用于试验药房设备设施的保养、折旧及药物配置劳务费等
4 CRC 费:用于聘请院内或院外 CRC
5 I 期实验室相关费用:主要用于实验室耗材的购买、仪器设施的保养及折旧;采血费、营养补贴、交通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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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管理及统计费:主要用于统计方案设计、数据库设计、数据输入与处理、统计等;以及硬件设备及软件的配备和更新等
7合同税费:收费标准按国家税务标准
合同的审核3
1 PI(可授权研究医生或研究助理)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