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实施意见 XX 市 XX 县区人事局关于 进一步规范管理科级非领导职务和职员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担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区街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
下属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管理
二、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条件 1、连续三年考核达到称职以上的人员
2、晋升主任科员
具有副科级职务,大专学历工作满 20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18 年,中专学历工作满 22 年,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 16 年,在副科级岗位上任满三年,单位有职位空缺的
3、晋升副主任科员
具有科员职务,大专学历工作满 10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8 年,中专学历工作满 12 年,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 3 年,在科员岗位上任满 3 年,单位有职位空缺的
4、晋升科员
大学、大专学历工作满一年,中专学历工作满三年
-1- - 三、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 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的 50%,其中主任科员不得超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的 50%
四、职员晋升的条件 1、连续三年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人员
2、晋升七级职员
具有八级职员职务,大专学历工作满20 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18 年,中专学历工作满 22 年,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 16 年,在八级职员岗位上任满三年,单位有职位空缺的
3、晋升八级职员
具有九级职员职务,大专学历工作满10 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8 年,中专学历工作满 12 年,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 3 年,在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