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征收工作流程为规范我 X 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 X 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一、计划编制阶段X 房屋征收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征收计划,建立项目台账,明确项目投资主体,报区 ZF 投资决策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至各地。特殊项目若未经区ZF 决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要提前实施征迁的,需报请区 ZF 分管领导审批,并在下次决策领导小组会议中增补审议。二、征收准备阶段(一)调查锁定(XX 天内完成)1•镇(街道)接受任务后公布拟征收范围(公示 X 天)。2.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项目征收红线图(同步 X 天内完成)。3. 市、区级城建项目由区建管中心会同区征收办、镇(街道),市或区规划设计院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实地勘测,确定四至界限放线接桩;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区项目服务局出具项目告知单,镇(街道)会同区征收办、项目单位、区规划设计院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实地勘测,确定四至界限放线接桩(出征收红线图后 X 天内完成)4. 接桩后,镇(街道)组织人员对项目四至界限进行加桩加密。(同步 X 天完成)5. 区征收办会同区财政局、城管部门、镇(街道)开展房屋调查锁定和建筑合法性认定,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座落、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留存影像资料。(XX 天内完成)6. 城管部门对征收范围内建筑合法性作出认定结论。由各地城管中队根据控违情况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合法性进行认定。(同步 XX 天内完成)7. 各镇(街道)委托 1 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负责本辖区拟征收范围内土地面积测量,测量结果报送区征收办、区财政局备案。(同步 XX 天内完成)8. 征收红线外的土地,由区征收办组织投资主体、产业园办、建管中心(市、区)、镇(街道)、施工方等相关单位成立专班,现场核定红线外征迁量,据实核定,上限为 X%。其中,建(构)筑物跨红线且影响其使用功能的,予以征收;耕地、鱼池线外征收面积超过线内征收面积 X%,由区 ZF 分管领导现场核定,超红线外的面积原则上只补偿青苗费。9. 天然气、电力、通信、供水、石油管线等设施迁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区行业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协调设施(管线)产权单位、镇(街道)、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