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事业单位规章制度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学习会议制度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
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
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坚持会议落实制度
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120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第五条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 8∶30 以前签到、11∶30 后签退,下午 2∶30 以前签到、5∶30后签退
不能代签、补签,4 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
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因事、因病请假的,3 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 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
2 天(含 2 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予批假
以上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案,请假人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八条开会、培训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通知或单位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派遣,否则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九条各项目建设处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天内由处长审批,3 天以内和 3 天以上必须书面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
各处长必须安排调节好请假人员的工作,不能漏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否则将追究处长责任,同时每月将假条和签到出勤情况报局机关办公室存档备案,第十条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