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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轮”教师培训计划及安排镇川中学镇川中学教师五年一轮专业发展培训实施计划及安排为了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教师队伍,进一步适应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有序推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短中期培训与 90 学时集中培训,追求实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加对象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和校长
凡年龄男在 45 周岁及以下,女在 42 周岁及以下的在职教师,均需完成年度及周期规定学时的培训任务
年龄超出上述规定的教师,每年应参加 24学时的校本培训和不少于 24 学时的其它短期培训
二、培训周期与学分要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 5 年为一个周期
在职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360 学时,其中校本培训时间 120 学时
周期内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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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使用,每人每年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48 学时,其中包括校本培训 24 学时
周期内,教师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 90 学时的集中培训
原则上,学校每年安排不少于 20%的教师,参加一次性不少于 90 学时集中培训
市县两级骨干教师集中培训不少于 120学时
班主任参加不少于 30 学时的班主任专题培训,校长参加不少于 120 学时的学校管理类集中培训
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 180 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学时数
教师和校长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指定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可累计
在学时认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