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约地点:杭州签约时间:2013 年 2 月 1 日甲方:地址:法人代表:乙方:地址:法人代表: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事宜,为保证甲方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范围及内容1
1 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现场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外包服务
(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现场技术人员”)1
2 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1
1 工作地点:1
2 工作期限:2013 年 2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 现场开发人员人数:50 人
4 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要求:甲方面试/笔试合格,并且通过试用期考核
乙方所派遣人员试用期为 15天
如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费用及付款方式2
1 人员费用单价为10000 元人民币/人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500000 元(伍拾万元整)
2如现场营销人员数量和开发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1
2条的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人民币 10000 元/人月,未满 1 月则按 500 元人民币/人天计算
实际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2 付款方式
1 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期限结束后并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确认书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2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3 如因本合同第 1
2 条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