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之原则,就乙方有偿获取新号(车位编号)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车位”)使用权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车位基本情况1、车位位于甲方开发的项目号地下室;车位编号号,位于号楼附近,性质为人防车位
2、车位为现房车位,因车位位于地下,会受到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影响(如消防所需水管、通风管井、电线等)或承重立柱位置等限制
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车位可能出现部分高度不足或者/及车位旁边立有立柱的情形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实地查看过车位现状,对车位及其周边环境状况已充分了解,对车位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状况予以认可且无异议
3、车位性质为人防非产权车位,平时乙方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结构和功能,不能影响其防空效能;若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本合同项下车位被政府无偿且永久性征收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4、根据《物权法》、《人民防空法》等相关规定,在本合同签订时该人防非产权车位不能办理权属证书,甲方在定价该车位时,已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并在价款中予以体现
甲方已事先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此予以认可且无异议
第二条 签约前提乙方须为项目期业主(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已与甲方签订本项目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 使用年限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偿获取车位使用权后,可一直使用车位直至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及计算方式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费用全部支付后,乙方有权一直使用车位直至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
2、支付方式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车位使用费用全款
3、物业管理费:(1)本项目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