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2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概述定期检验的项目与内容缺陷的处理与评定检验过程的实施与质量控制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概述一、性质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检验
二、检验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它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等设计、制造标准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三、检验范围1、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2、超高压容器
包括在用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
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概述四、定期检验分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三种
1、年度检查:是指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也可由办理《使用登记证》的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批准的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
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应向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四)连续生产装置中的1、2级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可按生产周期确定
3、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压力容器一般应于投用满三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第3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5、注意: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重复的检验项目只做一次
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概述五、检验周期的缩短或延长(一)有下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