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出台 根据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 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XX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XX 市公安局、XX 市民政局、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 市安监局结合海东实际,联合制定了《XX 市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任务和要求,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网格化“五级责任”
一是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海东 94 个乡镇党委书记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
综治办、安监局、公安派出所、民政、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别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 50%、70%、90%和 100%
二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 1 至 2 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别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 40%、60%、80%、100%
三是居民楼院、村组责任
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