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〇一九年八月目录一、 目的二、 适用范围2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外协施工及协作单位
2 需办厂内危险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三、 职责四、 工作程序4
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2 动火作业
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4
4 破土作业4
5 临时用电作业4
6 高处作业4
7 起重吊装作业4
8 烘干机内部清理或维修作业4
9 交叉作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2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外协施工及协作单位
2 需办厂内危险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1、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危险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地沟、地井、烟道;进入浆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清理等
3、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4、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的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8、受限空间清理或检修作业:在受限空间内部进行清理或检修的作业
9、交叉作业:两个或以上的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的交叉作业
10、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三、 职责主管部门:生产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四、工作程序4
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 申办厂内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