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投保单公众责任险投保单一、投保人:二、投保人地址:三、被保险人名称:四、被保险营业地址:五、面积:六、第一受益人:七、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50 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 20 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 20 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 10 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 1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 万元八、保险期限:自 2018 年 月日零时起,至 2019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 10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二者取高十、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十一、保险费:1200 元十二、付费日期:于 2016 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保费十三、特别约定:十四、付费约定:1、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1公众责任险投保单2、约定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后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3、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约定分期应该缴纳的保费总额
2公众责任险投保单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本条款第三条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