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循环经济财税政策研究(精) 我国循环经济财税政策研究 2008 年 8 月《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进入依法管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截至 2009 年 6 月底,全国已有 26 个省市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共有 33 个产业园区,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等 84 个重点行业,再生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等 34 个重点领域,也开展了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推动了绿色经济发展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及其效果 (一)优化财政投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近年来,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投入逐渐加大,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专项中以奖代补越来越多地成为一种普遍应用的模式
2005 年,我国政府启动了十大节能工程
2007 年 8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财政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模式,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
具体办法是对工程中的节能量超过 1 万吨标准煤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项目改造后每形成1 吨标煤节约能力,东部地区奖励 200 元,中西部地区奖励 250元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为调动企业积极性,按企业报告节能量先预拨 60%的奖励资金,等项目完成后,再根据审计的节能量进行清算
(二)利用资源价格走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应对,利用当时资源产品价格走低的时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资金引导,促进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节能减排
2008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了《紧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工作方案》,在新增的中央投资中,“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共安排 25 亿元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