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烘焙记录。 4.1.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 4.1.3 Ⅰ、Ⅱ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焊缝探伤报告。 4.1.4 焊缝表面Ⅰ、Ⅱ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Ⅱ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Ⅰ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4.2 基本项目 4.2.1 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4.2.2 表面气孔:Ⅰ、Ⅱ级焊缝不允许;Ⅲ级焊缝每50mm 长度焊缝内允许直径≤0.4t;且≤3mm 气孔2 个;气孔间距≤6 倍孔径。4.2.3 咬边:Ⅰ级焊缝不允许。Ⅱ级焊缝:咬边深度≤0.05t,且≤0.5mm,连续长度≤100mm,且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长度。Ⅲ级焊缝:咬边深度≤0.lt,且≤lmm。注:t 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5-1。 5 成品保护。 5.1 焊后不准撞砸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钢材上浇水。低温下应采取缓冷措施。 5.2 不准随意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3 各种构件校正好之后方可施焊,并不得随意移动垫铁和卡具,以防造成构件尺寸偏差。隐蔽部位的焊缝必须办理完隐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 5.4 低温焊接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进行。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尺寸超出允许偏差:对焊缝长宽、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6.2 焊缝裂纹: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10~15mm,焊接中木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6.3 表面气孔: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 ,焊接区 域 必须清理干 净 ,焊接过 程中选择适当 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 度,使 熔池 中的气体 完全 逸 出。 6.4 焊缝夹 渣:多 层 施焊应层 层 将 焊渣清除 干 净 ,操作中应运 条正确 ,弧长适当 。注意熔 渣的流动方向 ,采用碱 性 焊条时,上须使 熔渣留 在熔 渣后面。 7 质量记录。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7.2 焊工合格证及编号。 7.3 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7.4 焊接质量检验报告、探伤报告。 7.5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