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 文档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总说明 说 明 1.0.1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除税基价)》(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了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等规定进行编制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基本建设的井巷工程,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价的依据。 1.0.2 本定额按矿井井巷工程量、井巷工程施工工期,以费用分摊的办法制定的每 10m井筒、巷道和每 100m3硐室的费用定额。 1.0.3 本定额为综合成井成巷定额。工作内容包括从井筒破土至全部工程按设计要求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如井巷掘进、支护、水沟、电缆沟、管子沟、地坪、台阶、扶手、设备基础、铺轨、管线敷设、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零星工程。还包括施工过程中一般自然条件影响,如巷道滴水、淋水;平均厚度在 0.8m以下,一处冒落体积在 20m3以内的局部片帮冒顶;壁后注浆(不含立井井筒);3h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凡定额中包括的内容,不得另取井巷工程辅助费。 1.0.4 本定额施工工期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1 矿井移交生产时永久设备的联合试运转和试生产。 2 处理因地质原因造成的大冒顶,即平均冒落厚度 0.8m以上,一处冒落体积 20m3以上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冒顶。 3 工作面预注浆、探放瓦斯、探放水、探煤以及立井井筒壁后注浆。 4 3h以上停水、停电等。(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保证辅助系统的运转) 5 发生上述 2、3、4种情况,井巷工程不能继续掘进、支护作业时,应按施工组织措施安排编制辅助费补偿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F=D*K*T 式中 F-------辅助费补偿费; D-------停工的立井井筒(砌碹支护)、斜井及巷道每 10m(硐室 100m3)相应条件的锚喷支护定额基价; T--------停工天数;(总小时/24=天,指辅助系统运转时间补偿) K--------进度折算系数,参见表 1.0.4。 表 1.0.4 进度折算系数表 实用标准 文档 井巷类别 立井井筒 斜井井筒 斜巷 平硐、平巷 一般硐室 特殊硐室 折算系数K 0.147 0.208 0.192 0.221 0.237 0.185 1.0.5 本定额工期按施工阶段分为四期。概算划分用。 1 第一期----- 井筒期。按开拓方式分为: 1)立井:指立井(暗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