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煤炭建设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煤炭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煤炭建设各阶段所编制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管理,以及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发承包价格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工程造价的确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科学的预测建设期间变化因素,实行动态管理
严禁随意压价,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建设期间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按照各类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编制
工程招投标阶段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编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炭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和从事煤炭行业工程建设、设计、咨询、监理、审计等相关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
第二章 工程造价费用构 成 和项目划 分 第六 条、煤炭建设单项工程造价,由 建筑安装工程费(矿 建工程、土 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 及工器 具购 置 费、工程建设其 他 费用、预备 费、建设期间贷 款 利 息 组 成
第七 条、建筑安装工程费,由 直 接 费、间接 费、利 润 和税 金 组 成
执 行其 他 专 业部 造价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如 矿区 公路 、铁 路 、110KV 输 变电 工程等,其 费用构 成 和划 分 原则按有关专 业部 门 规定执 行
第八 条、直 接 费由 直 接 工程费和措 施项目费组 成
直 接 工程费是指施工过 程中 耗费的构 成 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以及有助 于工程实体形 成 的井 巷 工程辅 助 费
包括 人 工费、材 料 费、机 械 费、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