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技术 第一节 施工中防止燃气燃烧、爆炸及中毒的技术措施 一、防止燃气燃烧、爆炸的措施 可燃气体爆炸的破坏作用在于爆炸时可燃气体的体积迅速膨胀,造成压力急剧增大
一般情况下,天然气与焦炉煤气爆炸时产生的计算爆炸压力:丙烷为73
5×104帕,丁烷为93
1×104帕,氢、乙炔为161
7×104 帕
当可燃性气体和空气混合物在具有足够大的直径和长度的管道内爆炸时,压力的增高可达784×104帕或更高些
由于爆炸时着火介质有冲击波产生,使介质的温度、压力和密度急剧增大,增强了破坏作用
防爆的技术措施是根据形成爆炸的条件来制订的
煤气形成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 燃气与空气的混合物中煤气的含量在爆炸极限浓度之内; 第二 有火种和热源存在; 第三 处于封闭容器内,或相当于封闭的容器内
故施工人员可根据现场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措施避免爆炸条件的形成,达到安全施工目的
其主要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1
在使用钢凿进行凿削带气的铸铁管时(断管、凿削取孔),为防止火星产生,对锤击部位应不停地浇水冷却,并用粘土及时涂抹已凿穿的部位
在带气管道(铸铁)上钻孔攻螺纹时宜采用“封闭式的钻孔机”,以防管内煤气大量外泄
用机械割刀切削断管时不应一次将管壁割穿(指铸铁管),切削缝槽的深度应控制在剩余1
5~2毫米管壁,待全部切削完成后用钢制扁凿将剩余管壁击穿,避免切割操作中大量煤气外泄
一旦割穿应迅速用粘土或木枕(锥形)堵塞漏点
凡在带气操作中使用的电动机具应配装防爆电机与防爆按钮
地下金属管道上可能有电流通过(杂散电流、阴极保护装置等),当管道镶接合拢时存有一定的间隙,此时管道上的电流通到间隙处会产生火花
所以在切割或连接管道时,必须将阴极保护装置断开,用导体与断开的管道两顶端连接,连接线的另一端必须接地
对新敷设的燃气管道在尚未换气投产前,应防止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