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第二章 调压箱(柜) 第三条 运行管理与内容 (一)管理部门应对调压箱设立台帐进行管理。 (二)调压箱外观无损坏、脱漆,箱门开关灵活,箱内无灰尘、无锈蚀,箱体正面标明警示标识,报警电话等。 (三)保证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泄漏。 (四)调压器及仪表运行正常,应无腐蚀和损伤。 (五)新投入运行和保养修理后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停气后重新启动调压器时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并做好记录。 (七)每天应对调压箱进行一次巡检,保证箱内设施运行正常,信号管或根部地缝无燃气浓 度。每月 测 试一次调压器出口压力,发现 异 常情 况 应立即 处 理,并认 真 填 写 巡检记录。 (八)每月抽动调压器切断拉杆一次,保持拉杆启动灵活。 (九)调压器允许最高关闭压力为正常运行压力的1.25倍(当运行压力小于5kPa 时)或1.2 倍(当运行压力为5kPa~0.2MPa 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调压器出口压力和切断阀切断压力。 (十)检查中、高压及低压管线地上部分(箱腿)防腐层,应无破损现象,保证调压箱周围无搭建物和杂物堆积。 (十一)调压器、切断阀皮膜按规定三年大修一次,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十二)对调压箱体有损坏、锈蚀、箱门掉、门锁坏等现象要及时修复,保证箱内设施安全运行。 (十三)检查发现调压器有水堵、灰堵、冰堵等现象,应立即处理,保证供气正常。 第四条 故障处理 (一)发现运行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 (二)用户报修的调压器故障,应及时处理,通知用户做好停气准备。 (三)处理调压器故障时,应由 2 人以上进行操作。 (四)关闭调压器时应检查进、出口阀门是否关闭严密。 第三章 调压站 第 五 条 运 行 管 理 内 容 与 要 求 ( 一 ) 调 压 器 允 许 最 高 关 闭 压 力 为 正 常 压 力 的 1.25 倍 。 ( 二 ) 中 低 压 调 压 器 出 口 压 力 应 根 据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进 行设 定 , 专 用 调 压 器 出 口 压 力 以 满 足 客 户 要 求 为 准 。 ( 三 ) 有 备 用 调 压 器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