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业 服 务 委 托 合 同 委托方: 2 受托方: 年 月 日 3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合 同 当 事 人 委 托 方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单 位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受 托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单 位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前 期 物 业 管 理 : 是 指 在 业 主 大 会 选 聘 物 业 管 理 企 业 之 前 , 由 建 设单 位 选 聘 物 业 管 理 企 业 实 施 的 物 业 管 理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在 自愿、平等协商一 致的 基础上, 甲 方 将 委 托 给乙 方 实 行前 期 物 业 管 理 , 订立本 合 同 。 第 二条 物 业 基本 状况 物 业 名 称 : 物 业 类型: 座落位 置: 占地 面积: 万平方 米 建 筑面积: 万平方 米 委 托 管 理 的 物 业 构成细目由 委 托 人 另附, 并作为合 同 附件。 4 第 三 条 乙 方 提 供 服 务 的 受 益 人 为 本 物 业 的 全 体 业 主 和 使 用人 ; 乙 方 要 本 着 对 全 体 业 主 和 使 用 人 负 责 的 态 度 , 熟 悉 场 地 , 掌 握 楼宇 的 管 网 、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 对 设计建设方 案提 出优化修改建设。 第 四条 本 物 业 进驻接管 后,应保证人 员配置不少于 2 人 并应及时当对 物 业 共用 部位、共用 设计设备进行查验, 在办理物 业 承接验收手续时, 对 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 业 质量保修文件以及物 业使 用 说明文件等与甲方 和 前物 业 管 企业 进行书面交接。 第 二章 委托管 理服 务 事项 第 五条 房屋建筑本 体 共用 部位的 维修、使 用 、管 理, 包括:楼 盖、屋顶、外 墙 面、承重 结 构 、楼 梯 间 、走 廊 通 道 门 厅 等。 第 六 条 共用 设施、设备的 维修、养 护 、运 行和 管 理, 包括:共用 的 上 下 水 道 、落 水 管 、烟 囱 、共用 照 明、消 防 设施设备、建筑物防 雷 设施、单 元 电 子 门 等。 第 七 条 附 属 建筑物 、构 筑物 的 维修、养 护 和 管 理, 包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