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天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 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 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 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 消防计 划 。 3 、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 供 必 要 的经费 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 作规程 。 5 、组织防火检 查 ,督 促 落实火灾隐 患 整 改 ,及时 处理涉 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 问 题 。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 、组织制定符合本本公司及物业区域实际的灭 火和应急 疏 散 预案 、并 实施演 练 。 第九 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 定年度 消防工作计 划 ,组织实施日 常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 作规程 并 检 查 督 促 其落实。 3 、拟 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 金 投 入 和组织保障方案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