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邀请)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区(县)路号附号,四至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或见附图)。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平方米(其中公建用地平方米),道路用地平方米,绿化用地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幢(其中住宅幢套,非住宅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综合容积率;绿化率为%。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平方米。 二、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共分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年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年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等用房: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座落位置:。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座落位置:。 四、物业工程质量保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物业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收存,现已收存元,存于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按标准缴存,计元;购房人按标准缴存,计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来源有,建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存于。 五、招标书的发售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至合肥市区(县)路号附号室购买(领取)招标书。 出售的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元整(200元以下)。 六、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购买(领取)招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2万元以下)。未中标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 5日内退还,利息(不计/计),并给予元的投标书编制补偿金。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地点 合肥市区(县) 路号附号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于年月日时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九、招投标说明会 年月日时分,约请投标人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举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