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一、物资储存保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仓库物资储存管理,降低物资储存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仓库物资的储存保管事项
第 3 条 物供管分司仓储管理科为物资存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物资存储方面,其他部门负责协助仓储管理科的工作
第 2 章 储存保管规定 第 4 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根据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地使用仓库面积
第 5 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资卡,并置于明显位置
物资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等相关信息
第 6 条 仓库管理员对所经管的物资,应以有利于先进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的方式位置
第 7 条 凡吞吐量大的用落地堆放方式,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方式
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定位编号
物资堆放的原则如下
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第 8 条 物资存放是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 9 条 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
第 1 0 条 仓库管理员整理该仓储保管物资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登录等业务,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账和实盘完毕后与财会部门对账
第 1 1 条 仓库管理员对于所保管的库存物资应予严密稽核清点, 各仓库随时接受单位主管和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第 1 2 条 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