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浙江三狮商品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谈判、询价采购工作制度 (版本:第 1
0 版) 编 制: 2010年 12月 20日 审 核: 2010年 12月 20日 批 准: 2010年 12月 20日 发布日期:2010年 12月 20日 生效日期:2010年 12月 20日 1 1 总则 1
1为了规范浙江三狮商品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信息化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成员企业、三狮商混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 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 2
1 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
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2凡通过采购立项流程的采购项目完成后,招标方必须将中标结果向上一级进行报备
3 采购方式 I、公开招标; II、邀请招标; III、竞争性谈判; IV、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V、询价; VI、零星采购; 2 成员企业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分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