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与修复【摘要】:古建筑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瑰宝,它具有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多方面价值。一座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既是研究某一阶段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又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见证。但作为古代文化遗存,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建筑与其他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将是永远的遗憾。【关键词】: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措施一、保护古建筑的意义中国古代建筑是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的见证者,毫不客气的说建筑物的造型可以说明一个国家的国力。古建筑不仅仅是历史,同时也是文化。建筑作为凝固的艺术,承载着大量而丰富的历史信息,通过对各个古建筑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艺术,政治等等各方面历史问题等到详尽的研究和了解。所以对古建筑的研究与保护是重要的且需不断坚持,不断完善的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工作。二、中古古建筑的现状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经历了很多个朝代,每个时期都有着各自的文化特点,但是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每个朝代的覆灭都伴随着很多文化的丢失,因此现在留下来的文物已经很少了,特别是在二次世家大战以后,中国被焚毁的更是数不胜数,直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才足见认识到古文物的保护与修复,才有了一批专门人士为古文物的的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建筑方面,特别是梁思成夫妇为我国古建筑东奔西跑,收集大量资料,为后人在我国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方面留下了重要的资料,如今在古城保护与修复方面国家已作出了很大的完善,鼓励人们对古建筑的开发、修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古建筑的保护方面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特别是在中古城市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很多弊病,很多原有的街区,村落都遭到了地厂商无法复原的破坏与拆除。很好的古城保护项目都变成了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的口号。三、国际上对历史建筑保护采取的措施自从1931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制定了关于修复历史性文物最早最权威的指导性文献《雅典宪章》开始,其后国际上陆续颁布了包括《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等等在内的一大批股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复理论。国际宪章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修复原则可以总结为真实性、可识别性、可读性和可逆性原则。对历史建筑设计修复时竟可能保留原有构建,发挥原有结构的潜力,避免不必要的拆除和更换,报春历史的原物,反对一切形式的伪造,修复一定要有完整、详细的资料,不能有丝毫主观一侧成份。修复时要与整体和谐,但又要和原来部分有明显区别,让人可分真假。不可以以假乱真。要保全建筑的全部信息,历史文物如同一部历书籍,要能读出各个时代的历史痕迹。他还指出了,我们今天的修复和加固未必都是正确的和最好的,要相信后人会有跟好的处置手段和方法。我们的修复应该是可逆的。但是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有着很大的差别,在实施的时候应该考虑到个国的实际。四、中西方古建筑保护的区别中国的木结构文物建筑,作为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具有鲜明特点,适合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和文化传统,但是木结构文物建筑有比较突出的易损性和脆弱性,局部的病害不及时治理将会造成更大的问题。而“欧美的砖石古建筑与东方木结构的特点不一样,我们最怕的是火灾,西方最怕的是地震。由于建筑特点的不同,也决定了修复特点的不同。西方对于我们木结构彩绘等方面的做法不甚理解。作为东方建筑来说,整体性更强,好比雅典卫城巴特农神庙,一根柱子坏了不大会影响整体建筑,换掉石柱就行,东方木建筑则远没有这样简单。”中国的木结构建筑进行的移动保护也存在很大争议。国外专家一般都不赞成对古建筑进行整体迁移的做法,单霁翔指出,鉴于目前的维修保护原则,木结构房屋应该以日常保养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宜大修。“只对出现险情的文物建筑局部使用防护加固和原状整修手段;而恢复原状,是出于文物建筑整体或残存局部的安全考虑而使用的重点修复手段,必须要有可信依据,并经严格论证方可实施。”西方是以“石头文明”为主,专家会采用不同石材替换柱子,新旧一目了然;然而东方古建多为木结构,专家会在替换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