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一、项目背景及依据1、项目背景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象山实际,在宅基地管理和实践过程中,全面开展“一户多宅”整治,系统解决面积超占等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聚焦闲置农宅流转盘活,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开展宅基地及农宅确权登记发证,积极开展宅基地和农宅“活权”改革,激活宅基地和农宅资源的生产力,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力推进闲置宅基地和农宅盘活利用。为了加快发展各地推进宅基地改革和乡村治理实践,进一步提高改革效率,有效保留历史数据和示范样板,象山县农业农村局计划通过建设改造宅基地信息化系统,将改革成果迅速高效、标准化地向全域范围推广,并在此基础上实施闲置农宅“E 盘活”改革,落实象山农村宅基地盘活事项,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2019 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 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2019]11 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关于印发“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象山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票管理办法(试行)》;《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责任清单》;《象山县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象山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农宅)+项目流转交易细则》;《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乡村产业项目落地的指导意见》;《关于盘活农村宅基地及农宅等闲置资源 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指导意见》;《小贷险支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融资方案》;《关于成立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办法》。二、建设原则与目标1、建设目标根据浙江省推动数字化改革的总要求,构建运行管理更加高效、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完善、职能配置更加合理的宅基地数字化平台,形成宅基地数据库管理、业务办理、信息服务和资源共享四大类能力。构筑“数据底座”,支撑管理决策。依托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支撑,结合各部门信息数据协同共享,实现宅基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