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经验材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对上市后药品安全性能监控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是对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促进临床药学的发展、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降低药害事件、推动医药科研水平提高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公益性工作。近年来,XX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简称“监测中心”)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履行监测职能,提高监测水平,实现科学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构建以“四抓促四化”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监测新机制,提升了全市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的水平。一、抓责任落实,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责任化为了加强对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相关科室、监测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监测中心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形成了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主要领导牵头,业务科室协调,监测中心主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确保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了XX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依法履行法定监测职能。各县(区)在各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设立了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建立了信息员库,形成了“市有监测中心,县有监测站,镇有信息员”的三级监测网络。监督指导全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单位确定1-2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负责监测信息的报送工作。全市共确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719名,涉药单位联络员覆盖率100%。二、抓制度建设,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规范化为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上报,先后制定下发了《XX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职责》、《XX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督查考核工作第1页共3页制度》、《XX市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奖惩制度》等,促进监测工作规范化。重点关注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基本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药品不良反应品种的监测。明确和细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收集、分析评价、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要求各监测单位每月定期向市监测中心报告当月监测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推进镇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的在线直报,提高监测的深度和广度。市监测中心采取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监督指导各监测单位制定相应的监测报告制度、评估分析制度、监测培训和工作考核制度。落实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奖惩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规定报告或瞒报、漏报、谎报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医疗机构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监测报告工作的落实。三、抓报告质量,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科学化按照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的统一安排,在科学确定各县(区)监测报告任务的同时,注重监测报告质量。要求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依法开展报告和监测工作。医疗机构要通过核对住院、门诊病历资料,处方单、药品购进记录等,经营企业要通过核对消费者投诉信息、处方登记信息、销售清单及购货清单等,确保收集、上报、评价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监测报告的质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将平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与年度目标责任和“规范化药房”、“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挂钩,努力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科学化水平。20XX年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460份,百万人口665份,医疗机构上报1705份,质量和数量均得到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好评。四、抓宣传培训,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公众化20XX年以来,先后举办了5期药品安全监测培训班,邀请省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领导和省内多年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研究的知名专家,对全市12个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药品第2页共3页生产经营企业、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