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和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职责 (1)主持全面工作,确保全面履行项目合同的要求
(2)负责所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工期、成本和文明施工,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3)负责对本合同段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力、资金、设备、物资进行资源配置,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4)健全创优奖励机制,对在创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质量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将工程质量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的主要内容
(5)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并督促检查处置方案和预防措施
(6)贯彻落实质量体系的运行,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7)主持定期的生产交班会,合理组织、协调施工力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以争创最大效益
(8)主持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9)就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同上级领导、业主、监理及地方主管部门接口协调
(10)组织领导工程部、设备物资部、质量检查部工程实验室按相应的验收评定标准验收半成品、成品及其他工程材料,确保合格的设备、材料投入生产,合格的半成品转入下道工序
(11)负责质量体系在项目部有效运行,组织定期的质量体系审核工作,改善其运行环境,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2)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决策处理
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主持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并作出处理方案
(13)批准物资采购计划,并主持及时购买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物资、材料
(14)定期审批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并主持及时配置机械设备,同时对大型设备的申购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 责 (1)全面负责本 项目的施工技术工作,主持编 制 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明 确其技术保证 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