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学 试 验 班 煤化验操作规程 第一篇 ******有限公司 进厂煤炭采、制、化管理办法 一.通则 为了规范燃料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确保安全生产和节约能源,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1、 入厂煤的采制由采制人员按国家标准《商品煤样采取方法》(GB475-1996)的规定采集煤样
2、 采样次数规定:以同一供应单位同一时段来煤为一批,原则上以一千吨为一个采样单元
根据电厂来煤多为 400-500吨位的内河船,以同时起卸的两条船为一个采样单元
3、 子样数目每条船不少于 20个,子样点的选择依据“均匀分布,使每一部分煤都有机会被采出”的原则,在卸该船煤量至1/3、2/3时各一次,将煤层断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平均每层每次取样点不少于 3个
4、 人工采样工具:采样铲为长250mm×宽 200mm的尖铲,采样桶为容量不少于 20公斤的有盖铁皮桶
5、 上船采样在煤层断面采取,每个子样点采取的最小质量不少于 1公斤,实际执行中以采样铲满铲为一个子样
6、 公司指定三至四名专人负责煤样采制
所有煤样采制均由固定人员中随机抽取,在每次采样前由公司分管领导临时指定
煤炭化验人员原则上不参与现场取样
7、 每次采样由煤炭供应商代表、物资供应部业务员、煤样采制人员、公司当日行政值班人员四方共同到场,煤样采制人员为采制样的主要执行人,具体操作:按此办法标准取样装入取样桶,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影响采样的行为,若有疑问可当场提出,到场人员在采样记录上签字认可
8、 采样装入样桶的原煤,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从桶中添加或减少任何东西,否则所制作的煤样或化验结果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负责
9、 采完煤样后样桶由采制人员集中,提到制样间,期间由行政值班人员陪同,客户不能参与其中的任何工作,谢绝任何帮忙
10、 入厂煤样由采制样人员根据国标《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