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工程技术管理规则 第 1 条 本规则依有线广播电视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规则用辞定义如下: 一缆线:指光缆或同轴电缆
二有线广播电视信号:指以铺设缆线方式传播影像、声音或资讯供公众直接接收之信号
三有线广播电视信号处理设备:包括电视变频处理器、电视调变器、电视解调器、信号结合器及其他相关之设备
四锁码:指需经特殊解码程序始得视、听节目之技术
五定址锁码:指系统经营者利用信号处理技术,将特定频道之影像及声音予以锁码,订户须藉由系统经营者送来之定址信号,方能利用解码器还原为正常收讯信号之技术
六上行指由订户至头端之信号路径
七下行指由头端至订户之信号路径
八分配中心:指将接收自头端传送来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传送至分配点之场所
九主分配线:指头端至分配中心之缆线系统
一○次分配线:指分配中心至分配点之缆线系统
一一分配点:指将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从次分配线分歧至支配线网路之转接点
一二支配点:指将有线广播电视信号由分配点播送至馈线之转接点
一三馈线:自支配线分歧至某一区域之缆线
一四订户分接器:指将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从馈线分岐至订户引进线之元件
一五订户引进线:指订户分接器至订户终端点之缆线
一六订户终端点:指订户与有线广播电视网路之介接点
一七订户终端设备:指电视机、有线广播接收机或其他相关之设备
一八订户终端隔离度:指两个订户终端点间相互干扰信号之衰减量,其单位为分贝
一九影像载波位准:指类比信号之影像载波被影像信号调变后,在水平同步脉波处之均方根值,其单位为分贝毫伏
二○声音载波位准:指某一类比电视频道声音载波之均方根值,其单位为分贝毫伏
二一调频载波位准:指调频信号载波之均方根值,其单位为分贝毫伏
二二杂讯位准:指类比信号在四兆赫电视信号频宽内,阻抗为七十五欧姆情况下,所量得之随机杂